修德 | 博学 | 勤奋 | 创新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有关统战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非党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民族宗教和侨务方面的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统战工作制度;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协助学校党委指导、协调基层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
三、健全和落实学校党委与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的各项制度,同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支持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依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
四、协助学校党委召开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学校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五、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协同学校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和考察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七、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机关等有关机构特约人员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留学人员的优势,为留学人员在学校建功立业提供广阔的舞台。
九、加强统战工作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完善统战工作网络。
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