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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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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处长:

1、负责人事师资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人事师资处队伍的建设。

4、协助主管领导对人事师资工作进行分析、制定规划,并予以实施。

5、对人事师资处各岗位负管理责任。

6、负责与校内外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负责人事师资处的各项审批工作。

8、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干事:

1、负责人事处印鉴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人事处网页及信息工作;

3、负责公文的收发、转发、存档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核查工作;

5、负责人事处处务会议的会务及会议记录工作;

6、负责计划内临时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7、负责人事信息软件维护、管理,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人事统计

报表,为相关部门提供人事信息。

人事干事:

1、负责校内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规划管理,制定学校各类人员编制方案;

2、负责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及管理工作;

3、负责教师进修、培训工作,选拔派遣出国进修、留学人员;

4、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考核及管理;

5、负责全校各个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6、为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

7、办理教师职称外语合格证;

8、接受外校教师来我校进修。

9、负责全校技术工人考试晋级、工人技师聘任等组织管理工作。

10、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11、负责调入、调出人员、校内人员调配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全校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与变动,新调入人员报批工资。

13、负责校内津贴的审核、变动工作

劳资干事:

1、负责全校家属补贴的核查、发放工作;

2、负责职工因公伤亡、评残的审查及报批和发放伤残抚恤金工作;

3、负责为达到离退休年龄的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及计算离退休费;

4、负责已故职工的停薪,负责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发放等工作;

5、负责为六十年代精简职工核发生活补贴;

6、负责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有关事宜、全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参保、退保等工作;

7、负责我校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

8、负责全校工资基金的管理及工资总额的月、季、年统计报表和台帐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职工(包括离退离休人员)工资数据库的变动维护和报批工作。

劳资干事:

1、负责人事处工作总结、年鉴的起草工作;

2、负责办理人员的调出、调入、校内调动及辞职、自动离职、辞退的审核,起草、上报接收毕业生计划及考核、考试工作;

3、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的审查、报批工作;

4、负责出具工龄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奖惩工作;

6、负责停薪、起薪的审核工作;

7、承担教师各级职务岗位设置工作。

8、处内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