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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学生系统工作人员值班值宿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9-24     来源:     浏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卫生等情况检查的力度,及时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确保校园教学楼、公寓楼及学生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系统值班值宿

学生系统值班值宿以月为单位统一安排

(一)周一至周日晚间,安排一名学生系统中层领导和两名辅导员共同值班值宿,其中节假日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值班。

1、值班时间:当日16:30至次日8:30。

2、工作职责:

(1)检查公寓区和公寓楼的安全(违反“八不准”现象)、纪律、卫生、保安人员值岗和学生坐岗情况,并通报。

(2)检查各学院的安全、学生晚自习出勤、纪律、卫生、学生坐岗情况,并通报。

(3)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上报。

3、工作要求:

(1)当日16:30在“值班值宿检查情况及通报群”内签“值班签到”。

(2)公寓检查:以安全(主要是违反“八不准”现象)、卫生、纪律、其它以及各公寓楼学生和保安人员坐岗情况几个方面在“值班值宿检查情况及通报群”中通报,并填写“公寓值班值宿检查记录表”。对于检查通报的问题要注明寝室号、学院;对于漏岗、违纪学生要通报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和所属辅导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的进行处理。

(3)学院检查:以安全(主要是违反“八不准”现象)、卫生、纪律、出勤、坐岗、其它等方面在“值班值宿检查情况及通报群”中通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检查各学院晚自习情况记录表”。周五、周六无自习不检查各学院。

(二)周六和周日及小长假白天安排学生处人员,或不能值宿辅导员一名值班

1、值班时间:当日8:30至16:30。

2、工作职责:

检查公寓区的安全(主要是违反“八不准”现象)、纪律、卫生、学生坐岗情况,并通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上报。

3、工作要求:

(1)当日8:30至16:30分别在“值班值宿检查情况及通报群”内签“值班签到”和“离岗”。值班地点为4号公寓或5号公寓值班室。

(2)上午下午各检查两遍学生坐岗情况、公寓区周边安全和卫生、公寓楼内的安全和卫生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值班值宿检查情况及通报群”中通报。对于学生漏岗情况,及时通报后,立刻打电话通知给相关学院负责的辅导员,直至坐岗学生到岗后,值班检查人员方可离开。并填写“公寓值班值宿检查记录表”。

二、各学院值班

各学院值班由所属学院每周自行排班,每天安排一名辅导员。

1、值小班时间:每日16:30至20:30。

2、工作职责:

负责全院学生的管理、检查以及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检查本学院学生所在公寓区的安全、纪律、卫生、和本学院学生公寓区坐岗情况,并通报。

(2)检查本学院的安全、学生晚自习出勤、纪律、卫生、本学院学生教学楼区坐岗情况,并通报。

(3)填写值班登记表。

(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上报。

3、工作要求:

(1)16:30和20:30准时在“各学院值班检查情况通报群”内分别签“值班签到”和“离岗”。

(2)晚自习前,带领学生干部对学院学生公寓的卫生及遵守学校公寓“八不准”、学院学生公寓楼坐岗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并将结果以安全、卫生、纪律、本学院学生坐岗、其它几个方面在“各学院值班检查情况通报群”通报。各院值班人员必须注明到公寓检查的具体时间,以便学生处调监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XX学院学生管理系统值班表”寝室检查一项中。

(3)检查教学楼包括:学院学生出勤、学生教学楼坐岗情况。学生离开教学楼后,值班人员对教室、库房、琴房、画室、舞蹈、语音教室、实训中心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检查结果在20:30分以后,以安全、纪律、卫生、全院请假人数、以及各坐岗班级值岗情况、其它几个方面在“各学院值小班检查情况通报群”中通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XX学院学生管理系统值班表”教学楼检查一项中。

(4)晚自习期间,带领学生会干部检查学生晚自习出勤情况,并认真、及时填写“XX学院学生管理系统值班表”中的“缺席姓名和原因”一项。(请假学生登记情况必须与假条一一对应)。

(5)监督和有效指导学生干部工作,对学院出现的问题进行排查,做到小问题及时发现解决,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6)接受学生管理系统领导的检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三、值班值宿纪律要求

1、辅导员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经学生处领导同意可提前与其它辅导员串班。学生系统值班值宿不允许替班,可以换班,换班前必经过学生处领导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人员要事先提出申请,批准后由学生处重新安排。学生系统值班值宿人员不能兼值各学院的值班。

2、辅导员值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在办公室上网、看电影、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娱活动。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有大局观念,各学院值班辅导员要负责全院学生的管理及检查工作,不能只针对所带班级学生。

4、“XX学院学生管理系统值班表”中的寝室和教学楼检查两项,必须由学院值班辅导员亲自填写完成。

5、值班人员要在指定值班室值班,值宿人员必须住校。

6、凡违犯本规定人员,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停止工作,直至纪律处分。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