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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     浏览:

为了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我校工会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就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内容、制度和标准进行说明。

一、困难职工标准

职工家庭月平均收入不足七百五十元或者家庭发生特殊事情(如家庭成员重病住院、意外事故等)可确定为特困户。

二、帮扶工作制度

(一)特困职工必须是铁岭师专在职工会会员。

(二)每年“春节”期间向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三)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四)每年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在校内开展募捐活动,集学校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五)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特困职工人数。

三、申请程序

(1)家庭特殊困难职工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总支或支部提出申请,并同时出具有关证明。支部领导经调查研究后将职工申请和支部意见一并报到工会。

(2)工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合、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为特困的职工需填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办理。

四、资助标准

校工会对特困户补助为五百元至两千元。

铁岭师专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