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长在学校党委、学校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上级工会的各项决定,组织本小组的教职工参加各级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动员和组织本工会小组的教职工积极参加教学、科研、业务工作。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3、维护好本工会小组的教职工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监督和管理工作。
4、热心为本工会小组的教职工办实事,关心组员生活,了解并及时反馈教职工中出现的困难(婚丧、生育、生病住院、家庭纠纷等情况),并及时进行慰问。
5、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6、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及时发展新会员。
7、积极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铁岭师专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