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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     浏览:

一、述职述廉的基本方式和范围:

(一)报告工作

1、党委每年向全校教职工报告工作一次;

2、中层部门领导班子、部门主持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向部门教职工报告工作一次。

(二)述职述廉

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一次。

2、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向本部门教职工述职述廉一次。

二、领导班子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统揽全局、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运用理论开拓创新、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在重大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实行科学决策和集体领导的情况。

(四)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维护稳定的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依法治校的情况。

三、中层部门领导班子、部门主持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工作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部署,团结带领部门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加强理论学习,运用理论开拓创新、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部门领导团结协作,对重要问题协商决策的情况。

(四)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问题、维护稳定的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部门管理的情况。

四、校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指示的情况。

2、与岗位职责要求相关的业务水平、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及综合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情况。

3、依法履行职责、勤奋敬业、完成分管工作目标并取得实绩的情况。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

5、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2、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3、对配偶、子女教育管理的情况。

4、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参照校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

五、校级领导述职述廉的程序:

(一)领导干部征求分管部门和群众的意见;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三)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述职述廉会议;

(四)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五)汇总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结果并进行反馈;

(六)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提出整改措施;

(七)向上级组织部门和纪委报告,向群众通报。

六、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程序:

(一)征求本部门群众的意见;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三)在部门年终总结会上述职述廉;

(四)党委工作部到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七、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述职述廉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到会,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召开述职述廉会议;

(三)对发现的领导干部的一般问题,应督促其改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进行调查;

(四)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工作情况和述职述廉材料报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