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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关于评选2008年度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30     来源:科技处     浏览:

各有关部门:

2008年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与学校评先选优工作同步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选2008年度科研先进的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3—6日进行,请各评选单位将评选结果在2009年1月6日前报科技处。

二、评选办法

1、科研先进个人主要以五个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

2、全校机关各部门和图书馆、本科部、网络中心、附属高中的教师系列人员,按年度考核或教学工作归口参加相关学院评选;其他系列人员统一由科技处负责组织评选。

3、五个学院的科研先进集体,由科技处负责组织评选。

4、具体评选办法,由各评选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自行确定。

三、名额分配

1、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人数按全校应参加考核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约10%进行;科研先进集体在5个学院中评选2个。

2、科研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人文学院5名、外语学院3名、理工学院4名、艺体学院6名、师范学院8名;其他系列统一评选5名。(共31名)

四、评选条件

(一)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按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要求,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2、在全校年度考核评定结果中,取得合格以上等次。

3、热心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在教研、科研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和参与本学科、本专业的建设,工作中贡献突出。

5、爱岗敬业,工作勤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服从组织和领导上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

7、学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部门领导重视科研工作,将科研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并能带头参加科研活动,承担科研任务。

2、科研组织机构健全,部门领导中有专人分管科研工作,定期组织讨论研究科研工作。

3、科研管理制度完备,有开展科研工作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对教师开展科研活动的具体要求和考核、检查、奖励等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4、科研管理规范,组织申报科研立项、指导课题论证、验收结题、成果申报奖励等各项工作运转有序,按时完成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科研档案完整。

5、部门科研气氛浓厚,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术活动,举办各类学术讲座。

6、科研骨干队伍初步形成,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热爱科研工作,积极承担科研任务。

7、科研工作成效明显,承担立项课题、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获得科研奖励等数量多、层次高,在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评比中成绩突出。

五、评选要求

1、2008年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突出科研工作单项的先进性,主要依据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结果和具体科研工作表现进行。

2、各评选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合理的评选程序和办法,客观、公正地组织好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的质量,真正使评选活动起到表彰优秀、鼓励先进的作用,充分调动科研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和提高。

科技处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