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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关于征集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庭院等景观名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1     来源:本科筹建办公室     浏览:

全校师生员工:

为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塑造大学精神及大学形象,现决定开展新校区庭院等主要景观名称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命名区域(参见第7页)

(一)内庭空间(参见47页)

1.人文学院内庭(暂名银冈书院);2.师范学院内庭(暂名桃园);3.理工学院内庭(暂名谨园);4.艺体学院内庭(暂名荣园);5.教学内庭空间(暂名知园);6.外语学院内庭空间(暂名译园)。

(二)景观节点(参见第12页)

1.学海之舟;2.校友廊(暂名记忆之思);3.名人廊(暂名拓朴之诗)。

(三)广场

1.硬地广场(暂名集贤广场);2.形象广场;3.学生食堂前广场。

(四)小品(参见32页)

1.莲花湖; 2.凤冠山;3.天水河;4.龙湖;5.如意湖;6.朱雀岛;7.河院香亭;8.水岸树阵;9. 凡河(以上为暂定名)

二、命名原则

(一)体现地方性。即体现铁岭历史和文化特色,如红楼文化、书院文化等等。

(二)具有原创性,不与其他学校雷同。

(三)体现整体性。应遵循规范化、系统化、序列化的原则,达到与校区总体环境相协调,与建筑物本身功能相统一的效果。

三、命名要求

(一)名称均要采用汉字,可附带英文名称。

(二)名称应由2~6个汉字组成,并附带释义说明。

(三)如稿件出现雷同,以第一时间收到的稿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下载表格填写后发至tlszyq@126.com

咨询电话:0410—2210777(内线:6127)

联系人:杨青

五、奖励办法

将对征集的方案进行公开评奖,从中选定最佳命名方案报送上级部门审定,并对最终采用方案的作者进行奖励。

六、截止日期

投稿于2009年3月15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