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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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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09     来源:招生就业处     浏览:

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

根据省毕业办通知,今年毕业生派遣不再收取100元派遣费,只需收《毕业生登记表》、《协议书》、鉴证各种表格等费用共33元。请各位辅导员于本月15日前将每名毕业生应交的33元交到招生就业指导处马翠老师处。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