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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领导及毕业班辅导员:
根据辽教办【2009】77号文件精神,各学院要抓紧毕业生离校前阶段,积极推进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的开展。请各学院将本学院预征兵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毕业生典型事例汇总、整理,本月2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招生就业指导处019信箱。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