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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升本办关于支撑材料报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9     来源:升本办     浏览:

根据学校的要求,升本办对支撑材料进一步统计。请各部门将升本支撑材料的原件(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的证书、文件和获奖证书等)按要求时间上交升本办。

各部门上交材料前请按附件表1、表2的内容做好统计工作。两表一式两份,验收后一份自留,一份交升本办。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本次上报材料包括全校所有教职工各年份、各级别、各类型的成果及荣誉。

2、本次统计范围为2009年7月10日前的升本支撑材料的原件。7月10日至教育部专家到校检查期间获得的成果及荣誉升本办另行通知收取。

3、学校获奖情况由党委工作部负责统计;各部门代表学校组织、参加活动获得的奖项由各部门分别统计。

4、校级领导及升本办人员的材料由升本办通知相应的部门统计。

5、证书获奖时间以证书的授奖时间为准;论文发表时间以××××年××期形式为准;著作出版时间以××××年××月形式为准。

6、统计时注意在每项内容中将同一个人的材料归在一起按从高到低的级别排列顺序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7、已交升本办的材料请在表格中的“是否交升本办”一栏注明“已交”字样,新上交的材料在此栏注明“新”的字样。

8、如两表统计内容有未涵盖之处,请各部门及时与升本办联系。

9、各部门将电子版保存好,升本办验收后收缴。(统计表见附件)

10、上报材料时间安排:

7月15日——7月16日:党委工作部、机关党总支、工会、团委、校办、人事处、科技处、成教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计财处、保卫处、后勤处、卫生保健所、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

7月18日——7月19日:思政教研部、教务处、本科部、

人文学院、理工学院、外语学院、艺体学院、师范学院。

附件:表1 (部门名称) 教学科研成果一览表

表2 (部门名称) 获奖情况一览表

升本办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