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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09—10学年度学费收缴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10     来源:计财处     浏览:

各院(部):

为了避免在校学生交费携带大量现金所带来的不便,使学生在新学年开学时能够及时报到注册,特通知如下:

1、凡持有工商银行卡的同学请于09年8月20日之前将09-10学年学费、住宿费及小额个人账户管理费全额(学费+住宿费+12元)存入该卡,以待计财处在开学前能及时划转学费。

2、偏远地区学生以及因各种原因没有在09年8月20日之前将09-10学年学费、住宿费及小额个人账户管理费存入银行卡的,开学后立刻存入,以待计财处再次划转,款到后计财处会将收据及时发至各院(部)辅导员。

说明: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规定小额个人账户管理费为1元/月,但如卡中余额一直保持在300元以上者可免交此笔费用。

注:据铁师专校字[2007]5号规定,校内助学金从学生缴清学费当月算起,未交学费期间的助学金不予补发。

存款方式:

1、学生可直接持卡到银行存款

2、家长可通过银行卡卡号存款

请各院(部)在放暑假前务必通知到每位在校学生。

咨询电话:2217821

计划财务处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