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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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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7-29     来源:教务处     浏览:

学校各部门:

按照学校升本工作的要求,在搬迁升本前对全校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清查。在开始全面清查前,由学校各部门先进行自查。自查的标准以学校提供的教学仪器设备帐目为准,有与帐目不符、调出、拟需要报废的教学仪器设备应说明理由和准备相应的手续及清单。因此,学校各部门务必于今、明天到教务处去取纸质和电子帐目,以进行先期自查。为全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清查做准备。

教务处

200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