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德  |  博学  |  勤奋  |  创新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资源网 > 校内通知 > 正文

校内通知

1280
发布时间:2009-09-14     来源:团委     浏览:

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各级各类学校在重要场合奏唱国歌”的规定。

学校在每周一举行的升旗仪式中,第二项升国旗奏国歌更改为升国旗唱国歌,要求各院部团委书记、辅导员组织学生练习唱国歌。

学校将于下周一升旗活动中检查各院部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校团委

200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