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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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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9-15     来源:保卫处     浏览:

各部门:

根据市公安局采集校内教职员工个人信息的要求,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学校各部门务必在9月17日下班前,将本部门职工个人信息,上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邮箱:tlsz_021@163.com)。

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从业人员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特别是所在社区和现住址(填写到门牌号)不能有丝毫差错,以免返工。

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

*后附从业人员登记表

从业人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联系方式

所在部门

所在街道

所在社区

要求: 1、各单位认真填写:

2、填写在编人员:

3、现住址按新身份证填写到(门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