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德  |  博学  |  勤奋  |  创新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资源网 > 校内通知 > 正文

校内通知

1376
发布时间:2009-12-01     来源:保卫处     浏览:

各部门:

根据辽教办电【2009】210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的通知》的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省教育厅办公室的文件精神,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年终岁尾工作特点和冬季恶劣天气较多的实际情况。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安排,周密布署,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每项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人员头上,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逐一查明原因,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全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形式进行分析研讨,在全面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和方向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实际效果。学校党委工作部,工会、团委和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和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知识内容,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氛围。

三、加强预警预防,完善应急预案

各部门要根据搬入新校区这一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种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年底前要分别组织一次安全演练,熟悉处置流程,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各类灾害情况,对于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科学决策,妥善处理。

四、加强安全管理与排查,整治和消除隐患

校办要加强对校内车辆的安全管理,保卫处要做好出入校园的车辆和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把好入门关,加强值班值宿与夜间巡逻,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后勤处要对食堂、水源地、变电所、供暖加压站等重点部位设专门负责,有专人值班。卫生所要对防甲型H1N1流感,食品卫生做好预防和监督工作,学生处和各院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和饮用水的安全。各部门尤其是各学院,要在近期认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的大排查,要查彻底,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各部门要把检查的结果于12月3日下班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学校将在近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为年终考核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请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