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德  |  博学  |  勤奋  |  创新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资源网 > 校内通知 > 正文

校内通知

1421
发布时间:2009-12-29     来源:学生处     浏览:

为构建和谐校园,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塑造当代大学生的文明形象,创建我校寝室文化,提高我校每位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使每位学生都能成为校园文明的受益者、诠释者,我校拟定期评选文明寝室。现将文明寝室评比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比标准:

1、精神风貌:寝室长工作负责,同学之间团结协作、和睦友爱、互相帮助,言行文明、富有正气。寝室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卫生劳动。寝室整体呈现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2、纪律观念: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归寝、按时离寝、按时熄灯。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回寝,自觉遵守寝室规定,杜绝赌博、抽烟、喝酒、打架、使用高功率电器等违纪现象。

3、环境卫生:认真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寝室经常性清洁,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留卫生死角。要做到经常通风,提倡寝室美化、格调高雅。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床铺平整,被子折叠整齐。阳台上的物品需摆放整齐,离寝拉开窗帘。寝室门口对应的公共部分保持干净,床下无杂物,椅子统一摆放,床柜梯子上不摆、不挂 任何物品。门、走廊、墙壁无任何污迹。不向走廊倒水或乱扔垃圾。

4、公共财物: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及寝室内的物品。节约水电,公共物品无毁坏、损坏现象,如若发生需赔偿,发现破坏或损坏公共财物的应积极举报。

5、安全意识:及时关锁门窗、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防止出现失窃现象。不用明火,不私拉电线、不存放和使用大功率电器。无违反安全规定行为。不准在寝室内饲养宠物,不得出现不尊重、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行为。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或寝室将取消评比资格:

1、有学生发生打架、偷窃、赌博、抽烟、喝酒、起哄、闹事和破坏公物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2、有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寝室的。

3、有学生不服从老师和学生干部管理、态度蛮横无理的。

4、有私拉电线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的。

5、有学生夜不归宿或未经允许留宿他人的。

6、有垃圾直接扫到走廊上,不投放到指定地点的。

三、量化标准:

1、地面:(包括室内及门口,阳台)未打扫干净或发现乱丢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发现痰迹等其他污迹每处扣2分。

2、门窗:门板未擦、有脚印、门窗上有灰尘的扣2分,玻璃未擦一块扣2分,门上挡纸扣1分,窗帘未拉的扣1分。

3、内务:一条被未叠扣2分,叠被方向不统一的扣1分,床上有东西不整齐的扣1分。

4、室内物品的摆放:物品不统一摆放的每处扣1分。

5、墙壁:天花板、日光灯等发现蜘蛛网每处扣2分,发现乱贴、涂、乱画现象每处扣2分。

6、灯:发现白天未关灯﹙包括公共部分﹚的扣1分。

四、评比方法:

由各学院按10%的比例(男女分开)推荐寝室数,采取分数排名的方法,排出名次。分数没扣过的或扣得最少的寝室排列在前,依次排列。

文明寝室每学期评比一次,结果将公布在公告栏上。

本学期文明寝室推荐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前。

学校评选文明寝室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2009年1月23日。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