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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书记、辅导员:
为做好2009年春、秋两季高职助学金和2009年秋季中职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请各院组织好相关学生核实学生学费卡(工商银行储蓄卡)卡号及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请学生本人到学校计财处(综合行政楼314室)登记。按照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将继续通过银行卡发放,如果卡号变动没有及时登记,则助学金将发到原银行卡号,后果自负。
师专计财处
201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