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于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的变化,现将修改后的报送就业工作进展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按通知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根据辽教毕办【2009】12号 文件要求,2010年我省将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定期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省毕业办要求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报送《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调查表》(月报表,具体样式详见附件一)。各学院从本月起在每月27日将材料报送到就业指导处。
2. 2010年5月10日至6月15日,7月16日至8月27日,省毕业办要求实行每周周四报送《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最新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二)。各学院2010年5月起在月报的同时每周三下班前将周报报到就业指导处。
3.2010年6月16日至7月15日,省毕业办要求实行每天16时前报送《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最新就业情况统计表》。各学院从2010年6月15日起每天中午前将材料报送到就业指导处。
4.2010年4月至6月,每月15日和30日利用“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最新的毕业生签约数据库。(就业指导处报送)
就业指导处邮箱:tlszjob@163.com
就业指导处
2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