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维护校内的交通秩序,根据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需要,学校将对校内的行车和停车行为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杜绝各种违规违章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避免发生各类交通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畅通、安全”的校园交通环境!现通知如下:
1、学校教职工汽车须凭通行证进出校园。
2、校园内禁止鸣笛,禁止快速行车。
3、行政楼前禁止停放个人车辆。(个人车辆统一停放在外语楼前停车场)。
4、人行甬道、交通路口禁止停车。
5、机动车禁止驶入或停放在体育场、绿地等其它禁止通行区域。
6、从即日起至周五(3月19日),个人车辆到北校门门卫室进行登记。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