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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铁岭师专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30     来源:科研处     浏览:

各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根据我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奖励我校在科研、教研中产生的优秀成果,表彰在科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激励全体教职工为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奖项设置与评奖范围

2010年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设立下列奖项:

科研成果奖;科研课题奖;优秀论文奖;学术著作奖;科研活动优秀个人及组织奖。

各奖项按规定应予直接奖励的成果,不设立奖励级别和评选比例。

需要评奖的成果,暂定设立下列奖励级别:一等奖、优秀奖。获奖比例原则上在申报总数的20%左右。

凡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在规定申报年限内,独立完成或为第一负责人,署名单位为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各类科研成果,均可以第一负责人的名义申报直接奖励或评奖。

申报成果必须符合我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

申报年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成果。

三、评奖原则和程序

参加2010年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创新发展;

3、应用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在现代化建设中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较高的经济效益;

4、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

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实行三级评审制度,由学校科技处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归类汇总,根据申报情况提出评选工作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成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评价、初评和复评;通过初评和复评的成果,报学校学术委员会领导小组批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的时限确认,以发表时间、颁发证书时间或版权页第一版出版时间为准;系列丛书或套书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

2、申报直接奖励的收录论文,须同时提供收录情况佐证材料;公开发表或内部期刊发表的论文均可申报评奖;没有发表的论文不能参加评奖。

3、不在直接奖励范围内、申报评奖的成果,每名申报者申报数量不能超过3项;其他各类申报直接奖励的成果数量不限。

4、根据学校升本工作要求,凡在升本支撑材料征集过程中没有上报,升本办或科技处没有登记在案的各类科研成果,不得申报奖励。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1、每项申报成果填写《2010年铁岭师专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1份(包括电子版),明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如成果形式、类别、申报奖项、申报直接奖励或评奖等。

2、申报科研成果奖、科研课题奖、科研活动优秀个人及组织奖的成果:上报获奖或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报学术著作奖的成果:上报著作原件1份。

4、申报优秀论文奖的成果:

申报直接奖励的论文:上报期刊原件及带有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主办单位标识页的论文复印件1份。

申报参与评奖的论文:上报期刊原件及带有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主办单位标识页的论文复印件2份。其中1份复印件署名,1份自行做无标记匿名处理。

5、各部门对本部门申报成果进行初步审核,填写《2010年铁岭师专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包括电子版),与个人申报成果(包括申报表及电子版、原件及复印件)一并统一报送科技处。

6、科研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7日。

附:1、2010年铁岭师专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2、2010年铁岭师专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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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119)2010年铁岭师专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doc

(3301119)2010年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