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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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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09     来源:保卫处     浏览: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根据学校要求,按照消防部门规定,保卫处落实了教学楼消防器材责任制、责任人等工作。在此项工作过程中各学院能够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特此提出表扬。希望各学院要抓紧时间,落实公寓楼的消防器材责任人,各责任人能够担负起责任,认真保管好消防器材,如丢失、损坏要及时上报。

保卫处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