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德  |  博学  |  勤奋  |  创新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资源网 > 校内通知 > 正文

校内通知

关于开展学生奖助学金专项督导检查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6     来源:教育教学督导室     浏览: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学校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教育教学督导室按学期工作计划,对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育人环境,促进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自觉性,使奖助学金评定切实达到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目的,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

二、督查检查内容

(一)学生处

1、奖助学金管理机构、评审制度和管理办法;

2、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评审结果有效公示的问题;

4、奖助学金管理档案的问题;

5、奖助学金发放问题。

(二)计财处

1、奖助学金足额及时拨付的问题;

2、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

(三)各院

1、奖助学金管理机构、评审制度和管理办法;

2、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具体评审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评审结果进行有效公示的问题;

5、奖助学金申报过程中的问题;

6、奖助学金管理档案的问题。

三、督导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5月31日——6月9日,学生处、计财处及各院自查,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6月12日——6月16日,督导检查各院,听取相关汇报;

第三阶段:6月19日——6月23日督导检查学生处、计财处,听取相关汇报;

第四阶段:6月26日——7月6日,督导室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校园网公示检查结果。

四、督导检查要求

1、各院要成立学生奖助学金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2、各院要对照检查内容,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准备材料,做好相关工作;

3、学生处、计财处及各院自查后形成自检报告,上报督导室,并在检查时由专人汇报。

五、上报材料

1、上报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邮箱tlsz_50@163.com

2、上报材料:自检报告

3、上报单位:学生处、计财处及各院

3、上报时间:2017年6月9日

4、上报地点:行政楼413室,联系人:封晓慧

教育教学督导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