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下达2017年度校本项目计划的通知》(铁师专校发[2017]40号)精神,对2017年度校本项目立项人员和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批准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负责人要尽快确定具体的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项目研究,于9月20日前向本院上交开题报告,由学院把关检查(其他部门立项按年终量化归口交由学院负责),9月末前由各学院向科技处上交开题情况检查总结报告。
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并为课题组开展研究活动提供可能的方便条件,加强对校本项目研究过程的管理,确保校本科研项目立项研究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不再下发立项证书,以立项文件为准)。
附件:
1.《关于下达2017年度校本项目计划的通知》(铁师专校字[2017]40号)
2.开题报告
科技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