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部门:
2018年的托费预算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条件,并且没在附表中列示的老师请于2017年10月11日下班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独生子女证(或生育指标)交到财务处(319室),没有独生子女证(或生育指标)的提供户口本(以上材料需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不能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证件的将不能列入2018年托费预算,即不能报销2018年托费。
1、享受托费补助的条件:孩子未满七周岁且送幼儿园的可享受托费补助。本次预算申报指的是在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日期的孩子,也包括还没出生但办理了生育指标的。
2、补助的标准是独生子女每月补助40元,非独生子女每月30元。如果不能提供独生子女证,都按非独生子女标准享受补助。
3、以下附表中人员可报销2017年托费(报销时间另行通知),而2016年提供的户口本、生育指标和诊断的老师如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请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财务处,2018年托费可享受每月40元的补助。2016年提供生育指标和诊断的老师如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请提供户口本,2018年托费可享受每月30元的补助。
财务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