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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体育学院     浏览:

各院、处、室: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7年10月下旬开始进行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曹丽萍

副组长:金再活

成 员:信  海  王  为  姜桂红  谷  今  孙海波  叶  欣

          张彦龙  张  坦  王立争  周大葳  郭以飞  徐  哲

          房洪波  陆孝光  刘宏斌

二、测试小组

组 长:金再活

副组长:房洪波  陆孝光

成 员:陆孝光  刘宏斌  邓燕程  王  岩  12名学生。

三、测试对象

1、三年制全体在校生。

2、五年制全体在校生。

3、中专生不参加《标准》测试

四、测试指标(项目)

1、身高 2、体重 3、肺活量 4、50米 5、立定跳远 6、坐位体前屈7、1000米(男)800米(女) 8、1分钟仰卧起坐(女) 引体向上(男)

五、具体要求

1、2017年入学的新生需要填写“学生基本资料上报电子表格”,电子表格有统一模板,电子表格填写具体要求见“填表说明”。

2、测试过的学生不用在上报基本资料。

3、请各院上报降级的学生名单,原专业班级,现专业班级。

4、请各院上报去年因退学、参军等原因导致的不在校学生名单,一定要写明院、专业及班级与学号。

5、请各院上报新生和老生新申请《免于执行标准》测试符合免于执行测试条件的学生名单。(免测标准:因病或残疾者)

6、因病或因事不能及时参加《标准》测试的学生,请各院一定出具假条,并且一人一份,否则按无辜缺考处理。

7、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做大运动量运动;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8、测试过程中必须遵守测试现场纪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测试。

9、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带照片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不带有效证件者不予测试。

10、测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本学年体育成绩按零分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1、请各院高度重视《标准》测试工作,认真组织学生按时参加测试,已保证《标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12、请各院务必通知学生《标准》测试前搞好个人卫生(洗脚,换干净鞋袜)。

六、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电子版发送到tlsz_066@163.com邮箱

七、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另行通知。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