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我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7年度科研考核奖励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考核奖励工作内容
(一)科研工作量化考核
考核对象为全校享受专业技术职务规范津贴、补贴的各职级、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提交材料:参与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填写《201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纸质材料1份(含电子版),并按照表中内容认真填写。要求如下:
1、论文成果
⑴在校外发表的省级以上论文需提供带有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主办单位标识页的论文复印件1份。
⑵在《辽宁师专学报》、《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和《铁岭师专报》上发表的论文不需提供复印件。
⑶已确定本年度发表、但期刊尚未出版的论文,要求提供论文校样和相关期刊编辑部证明材料各1份。
2、科研课题
⑴校本课题:2017年立项、结题的课题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往年立项但仍在研的课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⑵市级及以上课题结题的需要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⑶我校组织申报的市级及以上的在研课题,参与人需提供课题主持人申报表中有参与人页面的复印件。
⑷参与校外主持人结题或在研的课题,需提供课题主持人单位公章的课题参与人证明材料。
3、专利成果
取得专利成果的需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1份。
4、著作成果
主编或参编著作需提供著作原件一份,并提交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的CIP核字号证明一份。
(二)教授科研工作考核(附件2)
考核对象为2015年及以前任职的教授和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参加教授考核人员需填写《2017年度教授科研工作考核表》纸质材料1份(含电子版)。
(三)科研成果认定奖励(附件3)
符合我校科研成果直接奖励标准的成果,经个人申报,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予以奖励。
申请直接奖励成果需提交《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一份(含电子版)。要求:
(1)获奖和课题成果:提交成果证书复印件1份。
(2)著作成果:提交著作原件1份。申报认定奖励的著作需提交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的CIP核字号证明一份。
(3)核心期刊论文成果:提交论文原件和带有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主办单位标识页的论文复印件1份。
二、汇总材料说明
(一)申报部门需提交《2017年省级以上学术论文成果一览表》电子版(只需填报第一作者)。附件4
(二)申报部门需提交部门所有人员(包括不参加量化考核人员)汇总表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按职称降序排列,并将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排好,登记表在前,复印件在后。附件5
三、报送要求和时间安排
所有上报科研成果材料,包括登记、申报表格和成果原件材料,均需经所在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文档(邮箱:tlsz_046@163.com),于2017年11月23日前由部门统一报送到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