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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图书馆关于举办“我与图书馆”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     浏览: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阵地的作用,让师生更好地了解图书馆的资源与服务,激发学生亲近图书馆,走进图书馆,多读书,读好书的热情。图书馆特意与超星公司联合举办此次微视频大赛,面向本校全体师生征集优秀作品。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我与图书馆”为主题或背景,利用微视频的方式把师生在图书馆发生的故事以及师生对图书馆的感受说出来,以此抒发师生对图书馆的情感,与大家分享发生在你身边的感动趣事,一起记录与图书馆、与阅读有关的美好瞬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8日前完成作品并上传,12月24日公布评选结果。

三、活动对象

铁岭师专全校师生,个人或团体皆可

四、微视频主题内容(可任选其一)

1、在图书馆发生的故事

2、对图书馆的感受和情感

3、图书馆公益广告

4、图书馆形象展示

5、图书馆业务或服务

五、作品设计要求

1、视频格式为mp4或mpeg,专业设备拍摄分辨率不低于720P,手机拍摄请使用至少1000万像素以上手机摄像头进行拍摄。

2、作品时长在1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片头包括微视频名称、作者所在学院/部门、姓名。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队的原创作品,作品要内容健康,富有正能量,创意独特,内容简洁,画面清晰,配乐优雅。

六、作品提交及评选

1、作品提交:请在12月8日前完成作品拍摄并发送到图书馆邮箱:tlsz_026@163.com,写明院系、班级、姓名、电话。

同时将作品上传到超星学习通APP平台,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2、作品评选:在活动截止前根据超星学习通上参赛作品获得的投票数进行评选。

七、奖 项 设 置

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参与奖(若干)

八、参 赛 声 明

1.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所有,活动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

2.参赛作者须确认参赛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其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等问题由参赛作者负责。

3.获奖作品将在图书馆网站上展播。

4.本活动各条目的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本次大赛参赛的作品将会同时参与辽宁省高职院校微视频大赛。因此,参赛者不仅可能获得校内比赛提供的奖品,还有机会获得由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和奖励哦!

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tlsz_library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与我们沟通。

如果需要图书馆方面配合,请联系夏馆长,电话15694200850(教师小号6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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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