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关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有关事宜,现将各级文件下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
1、关于做好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校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2016]139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业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规[2017]4号
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人社[2017]216号
人事师资处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