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教,落实《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建设实施细则》及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继续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明确课堂管理要求及其标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有序推进课堂教学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教师课堂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曹丽萍
副组长:王为
成 员:刘俭、白雪梅、张莲、杨冰、李劲松、魏秀萍、刘利民、金再活、于洋、徐波、冯文涛、卢越、牛海军、张玉洁、陈斌、安薇薇、王永新、张文英、依晓明、房洪波、曹彤。
工作人员:徐丽、王展、张莹、唐秀丽、任利民、
周英俊、赵珊珊
2、各学院成立教师课堂管理专项检查组织机构
三、检查内容
按照《课堂管理标准》即教师、学院和学校对课堂的管理及课堂环境标准、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标准、学生课堂行为标准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各学院成立自查机构负责本学院的检查工作,教务处采取随机抽查的检查方式
五、检查对象
全校所有教学课堂,尤其是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
六、检查的时间及具体方式
1、各学院在四月份按照学校布置的要求进行自查。
2、教务处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七、汇总、上报
1、各学院成立检查机构并报教务处。要求每天有检查记录、处理结果。教务处对各院检查情况随时进行抽查。
2、各学院进行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并反馈给授课教师。如出现教学事故将严格按照《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4月末,将检查及处理结果汇总报教务处。
八、要求
各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此项活动。广大教师要认真领会此次活动的目的,规
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不断加强课堂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