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铁市就发【2018】1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安排提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8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1000元/人。
三、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
四、申领发放程序。
各学院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五、报送材料: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本人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明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铁岭银行)、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个人签字的承诺书和《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含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要求:1.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在一起,申请表放在首页,承诺书放在第二页。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按专业排序,材料要与汇总表中名单顺序一致。2.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有县以上相关认定部门盖章且与申请中的“学生身份证明”栏中的盖章一致。
各学院请于5月15日前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就业处,学校报市城乡就业管理局,市城乡就业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铁岭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就业指导处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