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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来源:学生处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决定,在前期组织开展的2017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2018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基金会〔2018〕2号),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注册的学生,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华育十佳大学生”和“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华育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和“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

二、荣誉奖励

省厅将评选出“2018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每人奖学金10000元;“2018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每人奖学金2000元。

三、评选条件

1.有理想、有追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有担当、有作为。勇于承担新时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2017年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3.有品质、有修养。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四、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

1.请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在基层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人选,最多推荐一人。

2.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讨论通过,最终向辽宁省推荐1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被推荐学生材料上报省教育基金会。

五、具体要求

1.各院系应积极配合此项活动的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2.各院系务必认真准备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集中在2017年,以第三人称撰写,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字,正文仿宋GB-2312三号字,电子版和纸质版);有关获奖情况的复印件(纸质版);学习照、生活照各3张(电子版,JPG格式,无须冲洗)。

3.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下班前。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