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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请参照6月份教工党费明细表收缴7、8月党费,新发展的学生党员,自行制表收缴6、7、8三个月的党费,于7月11日上午11:30前,将党费及党费明细表(一式两份)交到党委组织部203室。
党委组织部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