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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全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来源:保卫处     浏览: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引发铁岭市教育局反恐怖防范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教办发[2018]297号)和《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月的通知》(铁市教办发[2018]29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国庆节前开展一次全校安排隐患大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1.依据《铁岭市教育系统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校园周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进行排查,认真摸排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学生、严重干扰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涉黑恶线索,努力阻断黑恶势力伸向校园的黑手。

2.结合“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可能成为恐怖源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逐一检查过滤,加强校园网、各类微信群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本部门面临的涉恐威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开展对本部门所负责区域的消防、电气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改阶段(9月19日—25日),各部门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问题进行自查整改。9月25日上午十点之前将纸质排查报告上交保卫处一楼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2.学校检查阶段(9月25日—27日),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总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反馈给各部门。

3.总结整改阶段(9月27日—28日),学校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排查活动,周密筹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2.各部门要成立自检和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排查整改。

3.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照要求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数据必须做到详实准确。

4.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不能独立完成整改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保卫处及相关部门。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