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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来源:保卫处     浏览:

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铁教办电〔2019〕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及“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铁市教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工作“百日攻坚战”,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初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园安全隐患排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世新 徐兆东

常务副组长:方 鹏

副 组 长:王智勇 伊宏伟 刘 辉 蔡 田 赵 凯

曹丽萍 韩 军

成 员:各部门中层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延平

副 主 任:信 海 魏 松 王 为

刘刚伟 代玉程 常 超

成 员:保卫处、校务办公室、学生处、后勤处、

教务处全体人员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春季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的沟通协调、调度通报及总结汇报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第一课”活动

(一)上好“安全第一课”。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于开学第一天,高标准、高层次上好“安全第一课”。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交通、防溺水、饮食卫生、防火防电等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大力宣传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各学院要于3月份统一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演练要立足于模拟紧急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景,要着眼于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学院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务求实效。

(三)联合新区公安分局进行学生公寓管制刀具检查;邀请新区消防大队到校进行安全教育讲座。

三、开展隐患排查,全力打好校园安全“百日攻坚战”

(一)自查自改阶段

1.自查自改时间(3月1日——3月6日),各部门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2.主要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带队,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不能独立完成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维修,凡不能维修的要停止使用并设立警示标志。排查按照属地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

(1)行政楼公共部分消防设施及其它安全隐患(包括会议室、档案室)由校务办公室负责。

(2)行政楼内各办公室由所属部门负责。

(3)报告厅由学生处负责。

(4)体育馆由体育学院负责。

(5)对外交流中心由外语学院负责。

(6)实训中心由工学院负责。

(7)食堂、超市、浴池、物业办公室由后勤处负责。

(8)图书馆楼由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现代教育中心、思政部及相关学院分别负责。

(9)公寓楼由学生处总负责,各学院具体负责。

(10)南北大门警卫室由保卫处负责。

(11)教学楼由所属学院负责。

(12)校园内体育设施由体育学院负责。

(13)校园中的井盖、栅栏、砖瓦脱落、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由后勤处负责。

(14)后勤处办公楼由后勤处、卫生保健所负责。

(15)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及与校企合作处签约单位由校企合作处负责。

(16)校内公共区域及校园周边环境由保卫处负责。

(二)学校检查阶段(3月7日——3月12日),学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总排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部门,同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三)总结整改阶段(3月12日——3月15日),学校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消除安全隐患。

四、做好“安全第一课”、应急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资料留存及材料上报工作

(一)3月6日上午9点前上报“安全第一课”活动总结和影像资料。

(二)3月7日上午9点前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影像资料。

(二)3月29日上午9点前上报应急演练总结和影像资料。

总结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送至保卫处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邮箱。

联系电话:72217236

邮箱:tlsz_021@163.com

附件1: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汇总表

保卫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