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根据我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8年度三年一次的优秀论文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与奖项设置
全校在职教职工,凡第一作者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省级以上学术论文成果,可以参加评奖。(已获得学校直接奖励的论文成果,不在此次评奖之列)
奖励级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在申报总数的40%左右。
二、评奖原则和程序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科学研究,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2.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能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有一定参考指导价值和促进作用。研究成果重点突出,观点鲜明,资料准确、翔实,论证严密,说理清楚,文风端正。
3.坚决维护学术道德,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则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4.优秀论文成果评奖工作实行三级评审制度。由申报者所在部门初审合格统一上报校科技处,科技处对申报成果资格再审和归类汇总,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成果报学校学术委员会领导小组批准。
三、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数量,每名申报者按年度以1篇为限,申报总数量以3篇为限;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1.每项申报成果填写《2016-2018年铁岭师专优秀论文成果申报表》实名1份、匿名1份。
2.提交实名论文复印件1份,要求带有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主办单位标识页的论文,且提供网上认证;提供匿名论文复印件1份。分别附在实名申报表和匿名申报表后。
3.如申报论文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评奖证书,提交证书实名、匿名复印件各一份,附在申报的相关论文前面作为评奖参考。
4.按照每篇论文实名、匿名分开装订。
5.各部门对本部门申报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填写《2016-2018年铁岭师专优秀论文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包括电子版),与个人申报成果(申报表及相关复印件)统一报送科技处。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
附件:
1.2016-2018年铁岭师专优秀论文成果申报表
2.2016-2018年铁岭师专优秀论文成果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