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德  |  博学  |  勤奋  |  创新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资源网 > 校内通知 > 正文

校内通知

关于辽宁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学 研究经费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来源:     浏览: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发展,提高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水平,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究经费项目设立范围及原则

1.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服务辽宁”的原则,重点支持目标导向类和自由探索类研究。

2.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主要支持31所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内涵建设质量。鼓励、支持高职高专参照科学研究经费项目设置,自筹经费设立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高职高专不超过5项。

二、科学研究项目设置

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主要包括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

1.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科优势,自主设置重点攻关项目和服务地方类专项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主要围绕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辽宁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前沿科学问题研究以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卡脖子”问题等;支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

服务地方类项目主要面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开展对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民营企业以及服务政府决策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

2.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前沿科学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双一流”建设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头科技供给和创新支撑。

3.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主要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

三、项目立项有关规定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二个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生。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3.不得将已获省级批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发现此类项目评审中一票否决。

4.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5.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项目申报相关事宜

1.我校拟立项目5项。

2.申报方式: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统一进行申报。

3.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4.申报材料

(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实名1份、匿名纸质档5份,电子文档以“部门+科学研究项目“命名。

(2)加盖所在部门印章的《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纸质档1份,并附电子文档。

(3)《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实名3份,匿名5份,并附电子文档

邮 箱:tlsz_046@163.com

附件:

      附件1: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docx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科技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