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七条“学校予以退学处理的,还需由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经校长办公会授权的学籍异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给予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195班杨伊兰、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173班周浩、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171班郭依杨、外语学院空中乘务专业191班陈忠彬、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192班兰显聪退学处理。
根据《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七条“经批准退学的学生,由学生处下达退学通知单。若无法送达者,退学决定在学校网站公布15天后视为送达”。现对以上5名学生的退学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