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德  |  博学  |  勤奋  |  创新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育教学督导 > 督导制度 > 正文

督导制度

教育教学督导室工作范围
发布时间:2016-10-18     来源:     浏览:

一、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工作职能

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属于行政职能处室,具有对其它教育教学职能处室、专业处室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的职能。

二、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工作内容

1、学校关于学生教育教学方案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教学大纲、教学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教学计划、教研活动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3、教学改革的开展、教学过程的运行情况;

4、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督导办公室工作形式

1、听、评课活动;

2、对教育管理和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检查与总结;

3、召开师生座谈会,专题研究会;

4、对师生进行调查意向问卷、访谈;

5、对典型案例、共性问题进行剖析;

6、参与专业开发、课程改革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