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淑香,女,汉族,1965年7月出生,辽宁康平人,中共党员,铁岭市名师。1987年7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1年5月——1996年1月期间,先后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函授助教进修班和辽宁大学法律系进修相关课程,2004年1月——2006年4月期间,在辽宁师范大学科社与国际共运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法学全部课程,获科社与国际共运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于2004年6月、2004年9月和2005年4月分别获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法律工作者和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资格。2011年8月——2013年12期间,先后参加了由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辽宁省高校教学管理工作高级研修班”、由中共辽宁省党校举办的“社科教研骨干研修班”和由辽宁省高职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东北财经大学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班”的培训学习。2014年12月晋升为历史学教授。现为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学院教师。
主讲过中国通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高中历史、刑事诉讼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区服务、企业文化、思想政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现从事中国传统文化、沟通技巧、社交礼仪、保险法规等课程的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为中国文化史和中国思想史。
在近30年的教学中,逐渐形成了20多篇有一定学术价值和意义的省、市级论文,主编学术著作2部,参编教材1部,主持和参与省、市级科研课题20多项。曾多次获得铁岭师专教学相关奖项和铁岭市及铁岭师专“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