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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教师教学工作督促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     浏览:

为了更好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每学期开学初,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填写《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计划表》,并交教研室主任审阅批准后执行。教研部不定期地抽查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

二、每学期教研室主任、教研部主任抽查教师教案、授课手册。

三、每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十节,各教研室每学期组织教师公开课至少一次,并进行集体评议。

四、教研部主任和各教研室主任要抽查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包括考勤、组织教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方面。

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向学生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六、鼓励教师把科学研究成果向课堂教学转化,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七、学期末进行教学工作总结交流。

八、教研部各位教师随时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检查教学。

以上各项考核、检查均由教研室和教研部有关人员随时记录在案,并加以量化,纳入年终考核和各类评优。

本办法于2015年5月经教研部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并开始实行。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